法判房是什么意思?
1、法判房是指法院通過拍賣而獲得的房屋。我國法律規(guī)定,根據(jù)法院的訴訟文書進行房屋轉讓的,自法律文書生效時發(fā)生法律效力。所以,法院拍賣的房屋,自拍賣成功起,房屋的物權就發(fā)生轉讓。
2、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條
因人民法院、仲裁機構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決定等,導致物權設立、變更、轉讓或者消滅的,自法律文書或者征收決定等生效時發(fā)生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司法解釋》第四百九十三條
拍賣成交或者依法定程序裁定以物抵債的,標的物所有權自拍賣成交裁定或者抵債裁定送達買受人或者接受抵債物的債權人時轉移。
法院保全的房子抵押權能轉讓嗎?
1、法院保全的房子抵押權不能轉讓。抵押權是債權的從權利,一般應當與債權一并轉讓,但是依法被查封、扣押、監(jiān)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產(chǎn),不得設定抵押,也不能進行轉讓。
2、法律依據(jù):《城市房地產(chǎn)抵押管理辦法》第八條,下列房地產(chǎn)不得設定抵押:
(一)權屬有爭議的房地產(chǎn);
(二)用于教育、醫(yī)療、市政等公共福利事業(yè)的房地產(chǎn);
(三)列入文物保護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紀念意義的其他建筑物;
(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遷范圍的房地產(chǎn);
(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監(jiān)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產(chǎn);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產(chǎ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