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xié)會網站公布的自律處分信息顯示,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鄭州銀行”)作為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機構,在2021年10月11日至15日期間,為相關機構違規(guī)代他人持有債券提供了便利條件。鄭州銀行開展涉事交易未反映真實或正當交易目的,內部未能有效識別交易風險或防范交易發(fā)生。
根據銀行間債券市場相關自律規(guī)定,經自律處分會議審議,對鄭州銀行予以通報批評,責令其針對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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